近期股市配资合法吗,部分APP以“走路赚钱”“免费领红包”“输入手机号送会员”等虚假宣传噱头诱导消费者点击,后通过人脸识别、免密支付等自动扣款……截至2025年7月7日,四川省消委组织在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共收到该类投诉124件,其中成都灿至科技有限公司63件、成都伟正耀烨科技有限公司54件、成都芳芳园屿科技有限公司7件。投诉消费者覆盖全国22个省市,受害者多为老年消费者群体,涉及金额10万余元。
四川省消委会调查发现,涉诉公司在短视频、自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弹窗或链接,消费者点击进入下一级页面后,按照要求输入手机号,页面往往会自动勾选具有“我同意”的电子告知书或电子协议,系统进一步触发APP下载。消费者下载的APP多为社交或冠以走路、运动、短剧等名义的APP,部分APP可直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应用宝下载。
四川省消委会分析了“走路嘉年华”“步步走路赚”等10个可下载APP的《用户协议》后发现,部分APP运营方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,如利用格式条款单方面扩张权利、免除义务,同时强制用户承担过多责任与风险,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等。
用户协议隐藏侵权陷阱具体如下:
一是APP运营方单方面掌握账号控制权。运营方单方决定账号处置权。运营方可基于“自身经营需要”“业务规范”“用户违规”“长期未使用”等模糊理由,如“走路有生机”“走路我先行”等APP,将“六个月未登录”“一个月未登录”作为注销依据,单方面收回、冻结、注销用户账号,且无需证明用户存在实质性违约,完全掌控账号处置权。
账号相关损失全由用户买单。因运营方单方操作,如冻结账号导致数据清空、注销账号导致积分或资金损失,其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要求用户“自行承担”,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如“步步安康”“走路嘉年华”等多家APP明确,用户需承担“通信中断、资料清空”等损失,用户对账号的合理信赖权被完全无视。
二是APP运营方享有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权利。协议修订“我说了算”。运营方可“随时根据业务发展”,自行修订用户协议、服务规则或资费标准,如“红果短剧”的资费调整条款,仅通过公告、推送等形式通知即生效,用户若不同意只能“停止使用”,无协商空间或异议途径,剥夺了用户对合同变更的权利。
服务内容变更无需用户同意。运营方可单方面“变更、暂停、终止服务”,甚至将服务资产转让给第三方,如“走路我先行”等多家APP允许“不经通知即终止服务”,用户需被动接受服务主体或内容的变更。
三是APP运营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风险。广告与第三方服务“甩锅”。对平台展示的广告,尤其是涉及理财、借款等高风险广告,运营方既自主决定发布形式,又免除对广告真实性的审核责任,用户因广告受骗的损失“自行承担”,如“红果短剧”明确排除对广告相关损失的赔偿。在引入第三方服务时,运营方仅强调“与第三方独立”,对第三方服务的安全性、合法性不做任何保证,用户因第三方服务受损需“自行解决”,如“走路嘉年华”“步步安康”APP等均将第三方风险完全转移给用户。
第三方活动风险“一刀切”转嫁给用户。对平台推荐的第三方活动,即便运营方参与组织或推广,仍以“已标注来源”为由,拒绝承担活动真实性、合法性的担保责任,用户因活动受骗的损失“独立承担”,运营方的审核义务被完全架空。值得注意的是,所有涉及第三方活动的APP均有此条款。
扩大免责范围至“非不可抗力”。将“网络故障”“设备维护”“电力中断”等可预见、可防控的风险纳入免责事由,如“步步行路计”“走路嘉年华”APP对由此导致的服务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,远超法律规定的“不可抗力”免责边界。
四是用户个人信息及内容控制权被限制。用户个人信息“想删就删”。运营方可在用户违规、服务终止时,依据“自身数据处理规则”随意清除、删除用户个人信息。如“走路有生机”等多家运营商的信息清除条款,既不明确处理标准,也未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异议权,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被严重削弱。
用户内容被强制授权与同步。用户发布的文字、音视频等内容以及头像、昵称等公开信息,均被强制同步至运营方及关联公司的其他平台。如“红果短剧”的内容同步条款,甚至被授予“全球范围内、免费、可再许可”的修改、改编、制作衍生品等使用权,用户对自身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被实质性剥夺。
五是赔偿责任被限制用户损失难获偿。赔偿范围“缩水”。运营方将赔偿责任限定为“直接损失”,明确排除间接损失、惩罚性损失、利润损失等,如“走路我先行”等,部分APP甚至规定赔偿上限“不超过提供服务所获收益”,如“步步安康”APP的规定导致用户因运营方过错遭受的实际损失无法得到弥补。
用户责任被加重。用户需对“账号及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”,包括非本人操作的行为承担责任,因用户资料“错误、不实”导致的服务中断,运营方无责任且用户需自行承担后果。如“走路嘉年华”等APP运营方的举证责任被完全免除,用户陷入“举证难、追责难”的困境。
六是争议解决机制限制用户选择权。所有APP均强制约定争议由运营方所在地法院管辖,排除用户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,选择侵权行为所在地、侵权结果地、合同管辖地等管辖法院的权利,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“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,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。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、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、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、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”之规定,客观上增加了异地用户的维权成本,加重了消费者责任。
四川省消委会认为,“走路赚钱”类APP及关联平台的侵权行为并非个例,而是呈现出诱导性强、隐蔽性高、产业链化的特点,已形成以“虚假宣传-权限窃取-强制扣款-阻挠维权”为链条的侵权模式,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,扰乱了互联网消费市场秩序。此类行为尤其针对老年人群体,利用其对智能设备操作不熟悉、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实施欺诈,社会影响恶劣,亟需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,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追责,防止造成更大的侵权影响。
为此,四川省消委也提出了监管建议:斩断侵权APP上架渠道,建立异常扣款监测机制。具体如下:
强化源头治理,压实平台责任。应用商店应建立“侵权APP黑名单”,对多次被投诉的APP采取下架、限制上架等措施。明确广告投放平台的审核义务,对弹窗广告设置“一键关闭”功能,且不得将“关闭”按钮与支付触发机制绑定。规范格式条款,保障用户权利,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边界,禁止运营方以“自身规则”随意删除用户信息,对用户内容的授权需限定在“必要范围”,不得强制要求“全球可再许可”等过度权利。
优化支付安全,阻断侵权链条。规范免密支付、人脸识别支付的触发机制,要求支付前必须通过输入密码、验证码等进行“二次确认”,且扣款金额、服务内容需以醒目方式提示。督促支付平台建立“异常扣款监测机制”,对短期内多次发生固定金额扣款的交易进行预警,及时暂停支付并提醒用户核实。
加强宣传教育,提升防范意识。联合社区、老年大学等开展智能设备使用安全培训,重点讲解“诱导广告识别”“免密支付关闭方法”“异常扣款应对步骤”等知识;通过官方平台曝光典型侵权案例,揭露“走路赚钱”类APP的欺诈套路股市配资合法吗,提高消费者,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。省消委会呼吁各相关监管部门形成合力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打击互联网消费侵权行为,推动“走路赚钱”等各类APP行业规范发展,切实让消费者在数字经济中感受到安全与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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